平销返利指销售企业以进价销售产品,企业并不能赚钱进销差价,而是靠销售后生产企业给的返利盈利。以商品流通来说,生产企业以商业企业经销价或高于商业企业经销价的价格将货物销售给商业企业,商业企业以进货成本或者低于进货成本的价格进行销售,生产企业再通过返还利润等方式弥补商业企业的进销差价损失。
甲生产企业将A产品以100元每件的价格销售给乙商贸公司,并在合同中约定乙公司同样按照100元的价格销售给第三方。同时,甲生产企业再把售价的10%作为补贴返还给乙商贸公司。
平销返利不同于一般的销售模式,这种行为容易造成偷漏税情况,造成地区间增值税收入的不正常流转,不利于保障国家财政收入。因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方收取的部分费用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36号)规定: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当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额。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1)、供货方开具红字发票:由供货方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供货方可以冲减销项税额,商业企业冲减进项税额。
(2)、销售方开具普通增值税发票。由商业企业可以开具普通发票,商业企业冲减进项税额,供货方不得冲减销项税额。(销售方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票)
供货方分录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借:库存商品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
借:销售费用
贷:库存商品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以公允价值计税)
借:库存商品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主营业务成本
借:库存商品
贷:主营业务成本(以售价作为入账成本)
借:销售费用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注:若销项税额不足以抵扣则计“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增值税)”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根据红字发票数额转出进项税)
借:销售费用
贷:银行存款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各种返还收入,一律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此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折扣折让行为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1279号)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并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由于购货方在一定时期内累计购买货物达到一定数量,或者由于市场价格下降等原因,销售方给予购货方相应的价格优惠或补偿等折扣、折让行为,销货方可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供货方:供货方实物返利,如果不逃税。(送出实物不视同销售)那么实物返利如何进行账务处理交税一样。关键节税点在于“现金返利”。红字发票可以冲销项税,少交税,收普通销售发票无法抵扣,多交增值税。
销售方:销售方在现金返利的处理上交税无差別。实物返利能够取得对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与否,决定缴纳增值税的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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